作者:佚名;来源:网络;时间:2023-01-14 10:32;浏览:658

新冠治疗费用报销方法

近日,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优化医保支付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此外,近期已有多个省份陆续出台相关医保政策,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费用负担。

对优代医保支对政策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对新冠患者住院治疗、急诊治疗费用保障,以及新冠患者用药保障、在线诊疗作出规定。

第一、住院治疗报销方案

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第二、门急诊治疗报销方案

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具体规定由地方医保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研究确定,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第三、在线诊疗报销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药品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各地医保部门可按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配套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报销标准与线下一致。新冠相关症状复诊服务,仍按现行互联网复诊报销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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