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来源:网络;时间:2023-01-16 10:31;浏览:624
汪涵老婆杨乐乐出什么事了?被强制执行!
之所以网络上有“汪涵老婆杨乐乐出什么事了”这个问题,是因为在2021年7月份,有一条新闻是“主持人杨乐乐被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145266元,执行法院为背景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此前,2020年4月20日,杨乐乐还有股权冻结消息传出,标的企业则是一家名为“无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企业,股权数额为“123.4568万元”,冻结结束日期确实是2023年4月19日,冻结期限为1094天。杨乐乐也是一位优秀的主持人,和汪涵喜结连理后,在闺蜜的影响下开始做投资生意。正所谓“防火防盗防闺蜜”,最终杨乐乐被好闺蜜骗了700多万,从此她“金盆洗手”,不在涉及投资领域,这次被强制执行并没有公布具体的案件,但是因为是“被强制”所以有人好奇杨乐乐发生什么事了??
那么杨乐乐为什么被强制执行呢?对此杨乐乐的团队也做了回应如下:
近日(2021年7月7日)因北京无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公司前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引致部分网络用户对杨乐乐女士产生了诸多误解,为此,本公司及公司负责人深表歉意,特此声明如下:
杨乐乐女士曾系本公司股东·但在本公司2018年第一届第6次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其已与第三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8年12月在北京工商局网上办事平台提交了股东变更申请·但由于公司管理及人事变动等诸多原因·该变更申请直至2021年4月15日才完成公示·由此导致了杨乐乐女士因本公司2020年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执行阶段被追加为了被执行人。
一个人成为被执行人通常要经历几个阶段:法院立案-一审开庭-一审判决-如不服一审判决可能还要上诉-二审开庭-二审判决-判决生效-拒不履行-强制执行-拒不履行。
在这漫长的诉讼过程中,被执行人有充分的抗辩权和举证权,如有难言之隐完全可以将其付诸证据予以反驳,况且当事人明显已经聘请了律师,应该已经充分行使了抗辩权。最终败诉,那么起码说明当事人的委屈不被法律所认可,不是法律上认为可以拒绝履行义务的合法事由,不是真委屈。既然判决已经生效了,那么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应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拒不履行这个义务轻则上了黑名单,重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作为一个名人,得不偿失。